2020-08-20 来源:首都征兵网[已导数据]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0﹞3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凝聚爱国从军、献身国防的社会正能量,大力弘扬“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激发有志社会青年报国从戎、投身强军伟业的政治热情,不断增强从本市入伍的现役军人爱军习武、当兵打仗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努力为部队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四有革命军人提供有力保障,不断提升新时代首都双拥工作质量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实际,现就做好为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父母投保医疗补充险和综合意外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保障项目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以及本市征兵工作部署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对从本市入伍的应征义务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市征兵办将按照本人自愿原则,为其父母购买为期2年的医疗补充保险和综合意外保险(自区征兵办批准入伍之日起至服满2年兵役义务之日止)。义务兵服役期间受到除名或开除军籍处理的,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相关保险服务。
二、相关部门责任划分
此项工作,是推动义务兵优待政策由惠及军人个体向惠及军人家庭拓展、由单纯物质激励向提升社会荣誉地位拓展的有益探索,对于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动员更多有志青年履行国防义务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密切沟通配合,确保政策落地。
各区征兵办要在每次征兵工作进行期间,适时收集汇总兵员及其父母有关投保信息,征兵任务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征兵办和市双拥办,并会同中标保险公司做好后期保险理赔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要积极配合区征兵办,协助做好政策解读、社会宣传和有关协调工作。
为义务兵父母投保医疗补充险和综合意外险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列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解决。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强军兴军需求为牵引,以服务官兵期盼为宗旨,认真做好为义务兵父母投保医疗补充险和综合意外险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热忱服务,总结经验、形成机制,努力把最优秀的青年送到部队,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全市双拥工作科学向好发展。
(二)高度负责,准确掌握信息。积极适应“两征两退”工作需要,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征兵办、区双拥办和承保单位要加强配合和统筹协调,扎实做好从本区入伍的义务兵及其父母信息采集和适时更新工作,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户,坚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市双拥办将结合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定期督促检查。
(三)加强宣传,确保政策落实。积极主动做好社会宣传,定期组织政策培训和宣讲,让每个义务兵父母都能及时知晓投保政策和有关理赔的程序要求,确保出险后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相关理赔服务,切实传递好党和政府对军人军属的关怀和温暖,让光荣之家真正体会到尊崇和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