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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2017-01-03     来源:

京民优发〔2016〕515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6〕17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我市有关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有关规定,决定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下同)的残疾抚恤金标准(见附件1)。
二、提高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见附件2)。
三、提高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部分烈士子女的生活补助标准(见附件3)。
四、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25元。
五、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由每人每年2.81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6万元,其中赴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双倍标准发放,每人每年6.12万元。
六、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其中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从2016年夏秋季征兵起执行),各区要高度重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调整工作,确保抚恤补助金和优待金发放足额、及时、准确。
七、2016年期间抚恤补助金关系迁移的优抚对象,迁出区负责发放当年的抚恤补助金。对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其抚恤补助金的发放,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按标准最高的一类发给。
八、2016年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所需增量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拨付,2017年起列入区财政预算(另有规定的除外)。义务兵优待金由区财政安排。
 
附件: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国家标准)
2.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表
3.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表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1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国家标准)
(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伤残
级别
残疾
性质
抚恤金标准
(元/年)
 
 
一级
因战
66230
 
因公
64140
 
因病
62040
 
二级
因战
59940
 
因公
56780
 
因病
54660
 
三级
因战
52590
 
因公
49420
 
因病
46290
 
四级
因战
43100
 
因公
38910
 
因病
35750
 
五级
因战
33670
 
因公
29440
 
因病
27340
 
六级
因战
26310
 
因公
24890
 
因病
21030
 
七级
因战
19990
 
因公
17890
 
八级
因战
12620
 
因公
11550
 
九级
因战
10480
 
因公
8420
 
十级
因战
7360
 
因公
6300
 
附件2
 
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表
(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伤残级别
伤残性质
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
(元/月)
 
 
一级
因战
2539
 
因公
2490
 
因病
2438
 
二级
因战
2387
 
因公
2339
 
因病
2285
 
三级
因战
2236
 
因公
2183
 
因病
2135
 
四级
因战
2084
 
因公
2033
 
因病
1984
 
五级
因战
1931
 
因公
1854
 
因病
1779
 
六级
因战
1701
 
因公
1626
 
因病
1551
 
七级
因战
1473
 
因公
1371
 
八级
因战
1270
 
因公
1170
 
九级
因战
1066
 
因公
940
 
十级
因战
812
 
因公
686
 
 
附件3
 
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
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表
(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

 

对象类别
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表
(元/月)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5080
 
孤老在乡复员军人
2599
 
非孤
老在
乡复
员军
抗日战争
2361
 
解放战争
2239
 
建国后(1954年11月1日之前入伍)
2007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916
 
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
1779
 
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
969
 
孤老
烈士遗属
3849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675
 
病故军人遗属
3325
 
烈士遗属
2928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2784
 
病故军人遗属
2485
 
部分烈士子女
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