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3 来源:
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两个决定,确定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充分反映了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必将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而砥砺奋进。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正义与邪恶、光明与黑暗、进步与反动的一场殊死搏斗。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的野蛮侵略,使中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民族灾难。泯灭人性的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法,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我30多万同胞惨遭杀戮,其中多数是手无寸铁的平民。这一惨绝人寰的暴行,成为中华民族苦难史上尤为惨痛的一页,也是人类文明史上十分黑暗的一页。
面对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不甘屈辱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展开了气壮山河的斗争,以巨大的民族牺牲为代价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日本侵略者,取得了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抗日战争的胜利,捍卫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成为中华民族由衰落走向振兴的历史转折点。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从国家法律层面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既是为了更好地缅怀在抗日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和所有为抗日战争作出贡献的人们,悼念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更是为了明辨是非,坚决反对否认、歪曲、美化侵略历史和挑战战后国际秩序的历史逆流,防止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同时也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一个伟大的民族,不仅要善于医治历史的伤痛,而且要善于从伤痛中汲取强大的精神力量。回顾战争创伤,铭记历史苦难,并不是要延续仇恨,而是为了以史为鉴,勿忘国耻,开创未来。
反思战争是为了避免战争,守望和平更不能忘记战争。确立纪念日和公祭日,对当代军人来讲,也是一种常态性的警示与提醒,只要天下还不太平,只要这个世界上还存在战争威胁,我们就一刻也不能懈怠军人的使命担当,就一定要始终保持常备不懈的战备观念,按照“能打仗、打胜仗”的要求,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