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 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 )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下同)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提交登记表。
2、应征报名。每年8月5日前,已进行过兵役登记的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
3、初审初检。根据乡(镇、街道)和学校武装部通知,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初审初检。参加初审初检时,将《预征登记表》及存根、《补偿代偿申请表》交给初审初检工作人员。
4、确定预征。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5、体检政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合格对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为政审对象。
6、预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审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新兵对象,并进行公示。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政审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