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7 来源:
即对部队退回的新兵,在市征兵办决定作退兵处理后,及时受理并为退兵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其工作内容和步骤是:(1)市征兵办对部队送回的新兵进行必要的复核复查,认定合格的要求部队带回,确实不合格的办理接受退兵手续并通知区县征兵办;(2)区县征兵办按市征兵办接受退兵的通知要求,按时将所退新兵接回本区县;(3)查清退兵原因,了解掌握新兵思想、身体状况,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4)协助退兵人员做好复工复职和恢复户籍的工作。其工作标准是:(1)及时将新兵领回;(2)及时查清退兵原因,找出经验教训;(3)及时做好退兵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善后工作。其注意事项有:区县无权直接接受退兵;不得擅自调换新兵;受理退兵要及时;退兵原因要查明并总结经验教训;维护所退新兵的正当权益,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发生事故。